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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厅文件
湘人发[2005]181号
关于公布我省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6)精神,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
120 |
72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100 |
60 |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事部核准,我省黄志坚等617位同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请各市、州及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及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于2006年2月底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颁发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
附件:湖南省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扰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湖南省人事厅
200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