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在线留言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造价信息

标准和定额

造价管理 资质资格 会员天地 软件书讯 造价机构 下载中心 网站论坛
目前您所在的位置是:
 
湖南省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文件
 (1993)建定市字第19号

关于调整机械费的通知

各地、州、市定额分结:
  根据建设部建标(l993)14号文“关于再次调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于目前机械原值、配件、材料价格及修理费用涨幅过大,为使企业因价格上涨能得到适当补偿。我们对全省范围内的建筑、市政、仿古园林建筑等工程的机械台班费用调整幅度进行测定。制定了调整系数,经与省建行研究,现予发布执行。
  凡执行1990年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0年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1年湖南省抗震加固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工程,以定额估价表中机械费为基础按下表所列系数调整:

项目

土 建 工 程

抗震加固工程 市政工程 仿古建筑及
园林工程

土石方工程、
专业打桩工程、
专业构件吊装工程

一般建筑工程
(含打桩、吊装)

系数

1.30 1.29 1.20 1.35 1.25
  调增后的机械费用不计取综合费和其他费用,只计取税金。
  执行1992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工程,以定额估价表中的机械费为基础乘以调整系数1.26,调增后的机械费列入直接费内。
  本调整系数从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凡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1991)建定综字第33号文规定执行,本文颁发之日前已办理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作调整。执行本系数后,以前有关机械使用费的各项调整规定同时废止。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成为会员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法律声明

承办单位: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0746-8361606 传 真:0746-8361565 电子信箱:yzccic@sina.com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31号
版权所有: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7-2008 湘ICP备422110035 技术支持:盈动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