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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湘建价协〔2008〕08号
关于交纳二00八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协会章程及会员和会费管理规定,请各会员单位于及时交纳2008年度会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2008年7月31日前。
二、交费方式:市、州所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含造价工程师个人会员)会费,由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代收并向省造价协会交纳。
其他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会费,向省造价协会交纳。
三、会费标准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3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会员会费2000元/年,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会费800元/人•年由企业一并交纳。
已加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会员会费为10000元/年(含8名注册造价师个人会费),超过8名以上的注册造价师人员,另按800元/人•年收取,该费用一并直接交纳到省造价协会,由省造价协会转交中价协。
四、会费可现金交纳,也可转帐,由协会出具社会团体收费收据。
银行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雨花支行
银行帐号:18070201040000886
联系电话:0731—5660287,传真:0731-5662055
联系人:张少玲 叶青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